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當代世界研究中心理事會宗旨是:為中心重大業務活動提供決策咨詢。 第二條 理事會工作目標是:整合國內外資源,廣泛聯系國內外學者,以調研工作為紐帶,搭建溝通交流的平臺,開拓多方面合作渠道,為當代世界研究中心對外學術交流發揮“平臺”和“窗口”作用。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組織機構和活動方式 一、理事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和辦公室。主席為本中心主管領導,理事會經名譽主席授權開展活動。主席聘請理事并直接領導理事會各項工作,執行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秘書長領導理事會日常工作,領導理事會辦公室。 二、理事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三、理事會理事由理事單位推薦并經常務理事會審批后產生。 四、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大會,理事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條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單位; (三)確定理事會本年度工作方向和計劃;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五、理事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暨主題論壇。論壇主題由理事會辦公室與成員單位協商決定。具體活動內容為主題論壇、交流活動、組織實地考察、刊物交流等。 六、理事大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負責理事會日常工作。 七、本理事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理事會向理事大會報告工作; (四)代表本理事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四條 理事單位資格與遴選 (一)理事單位必須擁有20名以上研究人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承認本條例并積極參加由當代世界研究中心組織的各種學術活動。 (三)在國際問題或黨建問題方面具有影響的學術機構予以優先入會。 (四)常務理事會有權對理事單位資格進行嚴格篩選并向理事大會提出相關建議。 第五條 申請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材料(材料應包括申請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簡介,主要成果等); (二)填寫理事單位登記表; (三)經理事會或授權辦公室審核通過,報備常務理事會; (四)由本會發給批準入會的理事單位證書。 第三章 理事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理事單位的權利 (一)理事單位可在相關領域內推選1—2名有一定影響專家學者為理事會理事候選人,若干有一定學術研究功底的人士為當代世界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候選人。上述候選人經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后即成為正式理事或特約研究員; (二)參加本理事會的活動(如學習考察、專題座談等),并特邀參加每年一次召開的“理事會年會暨國際形勢主題論壇”; (三)對本理事會的工作擁有批評建議權; (四)參與制訂理事會年度工作計劃及活動安排等重大問題; (五)可在《當代世界》雜志刊登理事單位的形象宣傳畫頁; (六)理事單位網頁可鏈接當代世界研究中心網站; (七)符合本條例其他權利。 第七條 理事單位的義務 (一)遵守本理事會條例,執行本理事會的決議; 。 (二)積極參加理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維護本理事會的合法權益; (四)協助完成本理事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理事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 理事單位的退出 第八條 理事單位的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理事會,理事單位如果不參加理事會的一切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 理事單位如有嚴重違反本條例或觸犯國家刑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授權辦公室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條 理事單位退出后,該單位所薦理事和特約研究員資格也一并被取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條例的修改程序 對本理事會條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審議后報理事大會通過。 |